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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有企業(yè)已經(jīng)停薪留職的員工,給公司提供了應稅勞務,并代開勞務發(fā)票,這樣合規(guī)嗎?

84784975| 提問時間:2021 09/30 1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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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頓喬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中級會計師,初級會計師
您好,領導或者審計沒問題,就可以
2021 09/30 17:46
思頓喬老師
2021 09/30 17:48
您好,肯定是需要提供發(fā)票啊
思頓喬老師
2021 09/30 17:48
請問您是怎么個思路怎么會有這個疑問
84784975
2021 09/30 17:54
員工給公式提供應稅勞務屬于工資,按理說不能開發(fā)票,不過停薪留職的包不包含在內就不清楚了
思頓喬老師
2021 09/30 17:58
您好看來您混淆了概念
思頓喬老師
2021 09/30 17:58
停薪留職說明薪水已經(jīng)停掉了。對不對
思頓喬老師
2021 09/30 17:59
那別人另給公司干活了,是不是需要開發(fā)票呢
思頓喬老師
2021 09/30 17:59
那這屬于哪門子工資,別人都已經(jīng)停薪留職了
思頓喬老師
2021 09/30 18:01
就好比說您沒結婚,回父母家叫回家。您結婚了,回父母家叫回娘家。 這個和您提出的是一個道理。 停薪留職了,就是保留了職位,另給公司干活就好比您結婚了,回娘家的意思了,已經(jīng)不能稱之為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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