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11.甲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x19年1月25日以其擁有的一項非專利技術(免征增值稅)與乙公司的一項固定資產交換,交換日,甲公司換出非專利技術的成本為80萬元,累計攤銷為15萬元,未計提減值準備,公允價值無法可靠計量;換入固定資產的賬面成本為72萬元,未計提跌價準備,公允價值為100萬元,增值稅額為13萬元,甲公司將其作為固定資產核算;甲公司另收到乙公司支付的33萬元銀行存款。如何理解甲免稅、乙要交增值稅的情況下,乙還要給甲13的稅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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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當于是,甲公司出售了無形資產,無形資產,不需要交增值稅,不確認銷項稅額
然后甲公司購買了固定資產,這個固定資產是有增值稅,收到對方的增值稅發(fā)票,需要支付增值稅給乙公司的
12/17 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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