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問下1.3.4.5。7應該怎么算可抵扣暫時性差異和應納稅暫時性差異,公允價值變動應該算可抵扣還是應納暫時性差異
親愛的學員,您好!很高興能為您提供幫助,您的問題答復如下:
對于暫時性差異,就是會計上的賬面價值與稅法上認可的計稅基礎之間的差額
對于資產(chǎn),會計賬面價值大于計稅基礎,產(chǎn)生的是應納稅暫時性差異;小于則是可抵扣暫時性差異
負債正好反過來,賬面價值大于計稅基礎,產(chǎn)生的是可抵扣暫時性差異;小于則是應納稅暫時性差異
那么就去找具體資產(chǎn)和負債的會計賬面價值和計稅基礎就好了
比如第一個,會計上折舊了560,而稅法折舊了720,說明稅法上多計提了,折舊會減少賬面價值,所以折舊之后,稅法上的計稅基礎小于會計的賬面價值,差額就是720-560
也就是說,最終會計的賬面價值大于計稅基礎,對于資產(chǎn)來說,產(chǎn)生的是應納稅暫時性差異
其他幾個,也是按照這個邏輯去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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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納稅所得額=會計利潤(利潤總額)±永久性差異+可抵扣暫時性差異發(fā)生額-應納稅暫時性差異發(fā)生額;
這道題是存在暫時性差異的
祝您學習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