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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據保全為什么可以依申請和依職權,能否舉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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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據保全是指在訴訟過程中,為了防止證據被破壞、丟失或者難以取得,由法院對證據進行保護的一種法律制度。證據保全可以依申請和依職權進行,具體如下:
1.依申請保全:當事人或者利害關系人擔心證據可能會丟失或者以后難以取得時,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請,請求法院對相關證據進行保全。例如,一方當事人知道對方持有的合同原件對案件有重要影響,但擔心對方可能會故意銷毀或隱匿該合同,因此向法院申請對該合同進行保全。
2.依職權保全:人民法院在審理案件過程中,如果認為某些證據可能會丟失或者以后難以取得,即使沒有當事人的申請,法院也可以根據職權對這些證據進行保全。例如,法院在審理一起知識產權侵權案件時,發(fā)現某些侵權產品可能會被銷毀,為了確保證據的完整性,法院可以主動采取措施對這些產品進行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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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8 1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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