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這題 感覺是程序錯了,應駁回吧,為什么不選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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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親愛的學員,您好!很高興能為您提供幫助,您的問題答復如下:
選項C“駁回申請,同時告知其解決的途徑”聽起來似乎合理,因為它包含了告知申請人解決途徑的要素。然而,“駁回”一詞通常用于形容對已經受理但不符合條件的申請做出的否定性決定。在這種情況下,由于申請事項本身就不需要取得稅務行政許可,因此使用“不受理”而不是“駁回”是更為準確的做法。
選項B“不受理,同時告知其解決的途徑”是正確的做法。它正確地表明了稅務機關不會受理這個申請,并且它還包括了一個重要的步驟,即告知申請人他們可以采取的其他途徑來解決他們的問題。
祝您學習愉快!
06/17 1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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