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解答一下新舊準則下債務重組交易性金融資產處理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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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親愛的學員,您好!很高興能為您提供幫助,您的問題答復如下:
舊準則下,債務人用于抵債的交易性金融資產,應當確認投資收益,同時確認債務重組利得(營業(yè)外收入)。新準則下,債務人用于抵債的交易性金融資產,不單獨確認投資收益,而直接按照所重組的負債的賬面價值與交易性金融資產賬面價值的差額,計入投資收益。
祝您學習愉快!
04/20 1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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