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規(guī)模納稅人,開建筑服務(wù)發(fā)票,項目所在地在異地,項目所在地是不是必須預交增值稅?按幾個點預交增值稅?現(xiàn)行政策是什么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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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需要預繳增值稅,按著3%的預征率預繳增值稅;
財稅〔2017〕58號 納稅人提供建筑服務(wù)取得預收款,應(yīng)在收到預收款時,以取得的預收款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額,按照規(guī)定的預征率(一般計稅方法計稅的項目預征率:2%;簡易計稅方法計稅的項目預征率:3%)預繳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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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規(guī)模納稅人跨縣(市、區(qū))提供建筑服務(wù),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額,按照3%的征收率計算應(yīng)預繳稅款。
應(yīng)預繳稅款=(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支付的分包款) ÷(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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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規(guī)模納稅人跨縣(市、區(qū))提供建筑服務(wù),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額,按照3%的征收率計算應(yīng)預繳稅款。
應(yīng)預繳稅款=(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支付的分包款) ÷(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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