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2010年境外A公司出資2500萬元在我國境內成立M公司,A、M公司2020年部分業(yè)務如下:8月10日,M公司向A公司支付商標費350萬元,M公司應代扣代繳的企業(yè)所得稅額。 1.答案是350/1.06*10%,這里為什么是10%,而不是25% 2.這個企業(yè)所得稅是境外A公司繳納,M公司只是代扣代繳是嗎?

Ailie| 提問時間:11/28 14:51
溫馨提示:如果以上題目與您遇到的情況不符,可直接提問,隨時問隨時答
速問速答
秦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高級會計師,擁有多年考培輔導經(jīng)驗,善于總結和歸納,擅長用簡單的小例子解釋問題原理,能化繁為簡,深入淺出,深受學員喜愛。
已解答9982個問題

親愛的學員,您好!很高興能為您提供幫助,您的問題答復如下:

因為這里是分給境外A公司的所得,A公司是非居民企業(yè)取得的所得按10%,預提所得稅。

是的,是有A公司負擔的,并由M公司代扣代繳。

祝您學習愉快!

11/28 16:32
描述你的問題,直接向老師提問
0/400
      提交問題

      相關問答

      查看更多

      您有一張限時會員卡待領取

      00:10:00

      免費領取
      Hi,您好,我是基于人工智能技術的智能答疑助手,如果有什么問題可以直接問我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