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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您好!請問這道題目在計算“與轉讓房產有關的稅金”時,城建稅及教育附加的稅基中為什么要減掉1100? 以及330萬的契稅為什么要加在“與轉讓房產有關的稅金里”,這個契稅是購買房產時繳納的,并不是轉讓時繳納的。 謝謝老師指導!

m1772_485488| 提問時間:10/28 2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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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稅務專家,會計學碩士,會計師,注冊會計師
已解答1964個問題

親愛的學員,您好!很高興能為您提供幫助,您的問題答復如下:

1.本題是在計算土地増值稅時,準予扣除的“與轉讓房地產有關的稅金”
應先計算該公寓樓本身應負擔的增值稅(在整體而言,銷項稅額減去相應的進項稅額),并以此計算相應的城建稅等附加稅費,所以應減去相應的進項稅額1100。

2.買地時交納的契稅允許計入為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中扣除,不區(qū)分新房還是舊房。

轉讓舊房時如果沒有給出評估價格,買房的契稅能提供完稅憑證,準予作為轉讓環(huán)節(jié)的稅金扣除。如果給出了評估價格,買房的契稅要理解包含在評估價格中了,不能再單獨扣除。

本題中買房繳納契稅330萬元,準予作為轉讓環(huán)節(jié)的稅金扣除。

祝您學習愉快!

10/29 1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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