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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您好!請問PPP項目建設期收到的財政資金可以沖減建設成本嗎?在運營期計算付費金額時建設成本可以扣減財政資金嗎?如果可以,依據(jù)的政策文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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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PPP 項目建設期收到的財政資金可以沖減建設成本。
依據(jù)的政策文件是國務院辦公廳轉發(fā)國家發(fā)展改革委、財政部《關于規(guī)范實施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新機制的指導意見》(國辦函〔2023〕115 號)。
該指導意見指出,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項目應聚焦使用者付費項目,明確收費渠道和方式,項目經(jīng)營收入能夠覆蓋建設投資和運營成本、具備一定投資回報,不因采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額外新增地方財政未來支出責任。政府可在嚴防新增地方政府隱性債務、符合法律法規(guī)和有關政策規(guī)定要求的前提下,按照一視同仁的原則,在項目建設期對使用者付費項目給予政府投資支持;政府付費只能按規(guī)定補貼運營、不能補貼建設成本。除此之外,不得通過可行性缺口補助、承諾保底收益率、可用性付費等任何方式,使用財政資金彌補項目建設和運營成本。
在運營期計算付費金額時,建設成本不可以扣減財政資金。因為建設期收到的財政資金已沖減了建設成本,運營期計算付費金額時應按照沖減后的建設成本進行核算。
11/12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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