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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中秋我們老板購買了16000元的螃蟹,實際是送給客戶的,這個金額要視同銷售去做帳嗎?還是我可以直接做到業(yè)務招待費了?

84785046| 提問時間:10/10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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樸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會計師
這種情況一般可以直接計入業(yè)務招待費,無需視同銷售處理。 將購買的螃蟹送給客戶,屬于業(yè)務招待行為。在會計處理上,可以借記 “管理費用 —— 業(yè)務招待費”,貸記 “銀行存款” 等科目。 而視同銷售一般是在特定情況下,如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者購進的貨物無償贈送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等。在這個場景中,購買螃蟹直接用于贈送客戶通常不作為視同銷售處理。但需要注意的是,業(yè)務招待費在企業(yè)所得稅稅前扣除時有一定的限制標準
10/10 09:02
84785046
10/10 09:05
好的,謝謝老師
樸老師
10/10 09:06
滿意請給五星好評,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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