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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10月份發(fā)9月份工資的時候沒有扣員工的個稅,也就沒有計提個稅,10月份申報9月份個稅的時候,個稅系統(tǒng)又顯示該員工要扣個稅30元,請問我怎么做賬?

84785039| 提問時間:10/08 1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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樸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會計師
補計提個人所得稅: 借:應付職工薪酬 — 工資 30 貸:應交稅費 — 應交個人所得稅 30 繳納個人所得稅: 借:應交稅費 — 應交個人所得稅 30 貸:銀行存款 30
10/08 13:03
84785039
10/08 13:07
這樣應付職工薪酬是不是多計提了30元?
樸老師
10/08 13:13
你可以在計提工資的時候含在里面 1.計提工資 借:××費用(管理/銷售等)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2 計提社保(企業(yè)部分) 借:××費用(管理/銷售等) ?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保 3 次月發(fā)放工資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貸:其他應收款——社保(個人部分) 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庫存現(xiàn)金/銀行存款或現(xiàn)金 4 上交杜保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保(企業(yè)部分) 其他應收款——社保(個人部分) 貸:銀行存款或現(xiàn)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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