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我10月份發(fā)9月份工資的時候沒有扣員工的個稅,也就沒有計提個稅,10月份申報9月份個稅的時候,個稅系統(tǒng)又顯示該員工要扣個稅30元,請問我怎么做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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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補計提個人所得稅:
借:應付職工薪酬 — 工資 30
貸:應交稅費 — 應交個人所得稅 30
繳納個人所得稅:
借:應交稅費 — 應交個人所得稅 30
貸:銀行存款 30
10/08 13:03
84785039
10/08 13:07
這樣應付職工薪酬是不是多計提了30元?
樸老師
10/08 13:13
你可以在計提工資的時候含在里面
1.計提工資
借:××費用(管理/銷售等)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2 計提社保(企業(yè)部分)
借:××費用(管理/銷售等) ?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保
3 次月發(fā)放工資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貸:其他應收款——社保(個人部分)
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庫存現(xiàn)金/銀行存款或現(xiàn)金
4 上交杜保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保(企業(yè)部分)
其他應收款——社保(個人部分)
貸:銀行存款或現(xiàn)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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