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您好,我司是委托方,我司買原材料給受托方,由受托方加工,將我司原材料加工成產(chǎn)品,我司再出售,這種情況下,受托方是不是只能開勞務發(fā)票給我司,而不是開產(chǎn)品發(fā)票?
溫馨提示:如果以上題目與您遇到的情況不符,可直接提問,隨時問隨時答
速問速答,對方是開加工或者勞務的發(fā)票。
09/12 14:26
84785019
09/12 14:32
老師對方給我們開的是“其他電池*磷酸鐵鋰電池組”,這種是不是錯了?如果讓他們重新給我們開勞務加工發(fā)票,我們需要付委托方,例如消費稅等費用嗎?
宋生老師
09/12 14:34
你好,是的,他開的這個確實不對。
這個屬于消費稅應稅范圍就需要,不過這種是看合同約定的
84785019
09/12 14:40
老師我看了下代加工合同,合同沒有約定消費稅等費用,只有加工費,那這種如果有消費稅等費用,需要雙方協(xié)商了是吧?
宋生老師
09/12 14:41
你好,是的,這種需要另外協(xié)商。
84785019
09/12 14:45
好的老師,然后我看了代加工合同內(nèi)容,有一條委托加工清單,然后受托方財務按照此委托加工清單約定的名稱開,這樣是不是也不對,還是應該開勞務加工費發(fā)票給我方對吧?
宋生老師
09/12 14:46
你好,是的你們提供材料,他們就是開加工費,這個合同約定的本身就不太合適。
84785019
09/12 14:50
老師您說的是,委托加工清單中的商品名稱約定的不合適,是嗎?
宋生老師
09/12 14:53
,是的,這個名稱不太合適。
84785019
09/12 14:56
老師,那把商品名稱,改為代加工產(chǎn)品名稱呢?改一個這個是不是就好點?
宋生老師
09/12 14:56
你好,你可以寫上你們要加工的產(chǎn)品的名稱,但是開發(fā)票的名稱是加工費。
閱讀 1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