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中級經濟法中什么情況是不得對抗第3人。
溫馨提示:如果以上題目與您遇到的情況不符,可直接提問,隨時問隨時答
速問速答?您好,我這整理了3種情況:
1、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對于船舶、航空器和機動車等物權,如果未經登記,則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2、土地承包經營權、土地經營權、地役?權如果未經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3、動產抵押權未經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09/01 10:02
84784997
09/01 10:42
這些我都知道,我想問的是不得對抗第3人不是不得對抗善意第3人。
84784997
09/01 10:42
有一個地方學過,但是我忘了在哪,所以才問的。
田田田老師
09/01 11:00
您好,抵押中有提到過以其他財產抵押的,可以自愿辦理抵押物登記,抵押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當事人未辦理抵押物登記的,不得對抗第三人。
如果僅指第三人(相對人)其實有很多,我覺得把握第三人權利不得被侵害。如:抵押權順位中1、3順位互換,第2順位受償金額不變,1、3兩人間約定也是一種不得對抗第三人的情況,只是書中沒這么描述。
閱讀 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