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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這個12000調減了收入250了,為什么算業(yè)務招待費的限額還是按12000呢?

84784955| 提問時間:08/21 1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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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君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注冊會計師,高級會計師,律師從業(yè)資格,稅務師,中級經濟師
您好,調減是所得稅,業(yè)務招待費的基數是不影響 的 廣告費和業(yè)務宣傳費、業(yè)務招待費稅前扣除基數=主營業(yè)務收入+其他業(yè)務收入+視同銷售收入+投資收益(僅指以投資收益為主要收入的投資公司),其他收益,公允價值變動收益,資產處置收益不是扣除基數(不是正常經營的收入嘛,長期資產都處置了)。
08/21 19:38
84784955
08/21 19:44
老師,拿為什么按政府補貼跟銷售數量直接相關的又納稅調增收入算基數?
84784955
08/21 19:44
稅法不是強調按調整后的收入算基數嗎?
廖君老師
08/21 19:45
您好,那是視同銷售收入,在上面我也寫了 廣告費和業(yè)務宣傳費、業(yè)務招待費稅前扣除基數=主營業(yè)務收入+其他業(yè)務收入+視同銷售收入+投資收益
84784955
08/21 19:45
課上老師也是按稅法調整后的收入算基數
廖君老師
08/21 19:49
您好,是的,視同銷售收入就是稅法的, 免稅收入在稅法上也是收入呀
84784955
08/21 19:51
那現在收入調減了250萬,算限額的時候不是120000-250后算限額稅基嗎?
84784955
08/21 19:51
現在這里也是按稅法調整后的收入
廖君老師
08/21 19:54
您好,是這個收入不用交所得稅,不影響業(yè)務招待費的基數 綜合利用收入為銷售稅額,作為計算業(yè)務招待費的基數;在稅收優(yōu)惠明細表中,調減收入,兩者并不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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