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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準則中的可變對價與額外購買選擇權如何區(qū)分呢

84784976| 提問時間:2024 08/16 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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樸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會計師
可變對價和額外購買選擇權是收入準則中的兩個不同概念,區(qū)分如下: 可變對價: 主要與銷售交易中的價格不確定性相關。 通常取決于未來的某種不確定事項的發(fā)生或不發(fā)生,例如銷售折扣、退款、業(yè)績獎金、索賠等。 重點在于交易價格本身可能會發(fā)生變動。 例如,銷售合同約定,如果客戶在一定期限內購買達到一定數量,將給予一定的價格折扣。 額外購買選擇權: 是向客戶提供的在未來購買額外商品或服務的權利。 客戶是否行使該選擇權存在不確定性。 重點在于客戶有額外購買的權利,而不是交易價格的直接變動。 比如,銷售商品時向客戶提供一張優(yōu)惠券,客戶在未來一段時間內使用該優(yōu)惠券可以以優(yōu)惠價格購買其他商品。
2024 08/16 1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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