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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2017年1-11月工資賬面計提359500, 實際發(fā)放額359500, 12月的工資和年終獎合計85000,都是在2018年1月計提并發(fā)放的。企業(yè)所得稅年度匯算清繳的時候,“職工薪酬支出及納稅調(diào)整明細表(A105050)”中,工資薪金支出的賬載金額、實際發(fā)生額金額、稅收金額應該分別填多少?

84785001| 提問時間:2018 05/09 1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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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中級會計師
你好,可以全部填399500+85000, 企業(yè)在年度匯算清繳結束前向員工實際支付的已預提匯繳年度工資薪金,準予在匯繳年度按規(guī)定扣除。
2018 05/09 1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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