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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按季申報的小規(guī)模納稅人,2024年1月銷售貨物取得收入12萬元(不含稅,下同)2月提供建筑服務取得收入32萬元,同時向其他建筑企業(yè)支付分包款19萬元,3月銷售自建的不動產(chǎn)取得收入200萬元。其2024年第一季度應繳納增值稅()萬元。

84785025| 提問時間:07/04 2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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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初級會計師
你好200*5% 按這個計算增值稅的
07/04 22:09
84785025
07/04 23:03
為什么呢??
郭老師
07/04 23:04
銷售不動產(chǎn)加上其他正常的銷售業(yè)務,超過30萬的但是減去銷售不動產(chǎn)的不到30萬,這種其他的正常銷售業(yè)務不交,只交銷售不動產(chǎn)。
郭老師
07/04 23:05
為簡化表述,4號公告第一條就將免稅標準統(tǒng)一表述為“月銷售額未超過10萬元”。需要說明的是,4號公告所有條款所稱“月銷售額未超過10萬元”,不僅包括按月納稅不超過10萬元,同時也包括按季納稅不超過30萬元。按月申報的本期指本月,按季申報的本期指本季度。下同指下文中提及的月銷售額未超過10萬元包含以1個季度為1個納稅期的,季度銷售額未超過30萬元情況。按季納稅的納稅人,季度銷售額超過30萬元、但扣除銷售不動產(chǎn)的銷售額后不達30萬的,免征增值稅。
84785025
07/04 23:11
好的,謝謝
郭老師
07/04 23:15
不用客氣 早點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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