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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屬國有企業(yè)成立分公司需要哪些資料?需要哪些審批流程,是否需要國資委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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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市屬國有企業(yè)成立分公司需要的資料可能因地區(qū)和具體情況而有所不同,一般來說,以下是一些常見的資料:
《分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書》: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分公司章程;
分公司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的復印件;
分公司經營場所的相關證明:自有房產提交房屋產權證復印件,租賃房屋提交租賃協(xié)議復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屋產權證復印件;
分公司負責人的任職文件及身份證明復印件;
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國務院決定規(guī)定設立分公司必須報經批準的,提交有關的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書復印件。
關于審批流程,通常包括以下步驟:
申請人持申請書、設立決定、負責人的身份信息等資料向市政務服務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請:經受理審查員初審通過,開具《受理通知書》;
對申請人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當場作出是否準予登記的決定并出具《登記決定通知書》;
在五個工作日后,申請人領取《營業(yè)執(zhí)照》。
06/17 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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