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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么特別法優(yōu)于一般法呢?能舉個例子說明一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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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您好。 此原則打破了稅法效力等級的限制,即居于特別法地位級別較低的稅法,其效力可以高于作為普通法的級別較高的稅法。如捐贈一般不超過12%,超過要交稅這是一般法,國家扶貧開發(fā),對捐給山區(qū)貧困的地區(qū)捐贈按100%扣除這就是一般法,有些法都不是是一個國務院常委會的會議決定。
05/20 0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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