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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個人一起成立了合伙企業(yè),然后用合伙企業(yè)再注冊了一個有限公司,有限公司的利潤在300萬以上,首先要交25%的企業(yè)所得稅,然后這個錢再轉(zhuǎn)到合伙企業(yè)分到合伙人手上交20%的個稅,除了有限公司需要繳納的增值稅附加稅等其他。把利潤拿到手上,是不是就交這兩重稅還有稅嗎?

84785010| 提問時間:05/13 1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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樸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會計師
三個人一起成立的合伙企業(yè)在注冊了一個有限公司后,有限公司的利潤在300萬以上,首先需要繳納25%的企業(yè)所得稅。隨后,當這個錢從有限公司轉(zhuǎn)到合伙企業(yè)再分給合伙人時,合伙人需要再繳納20%的個人所得稅。 在這個過程中,除了有限公司需要繳納的增值稅附加稅等其他稅費外,合伙人從合伙企業(yè)分得的利潤在繳納了個人所得稅后,通常不需要再繳納其他稅。
05/13 12:52
84785010
05/13 12:54
合伙企業(yè)把錢分到個人是不是必須要交20%,他會合并記入工資薪金里面做個人所得稅匯算嗎?
樸老師
05/13 12:57
同學你好 對的 要交20%個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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