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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能舉一個關于特殊動產交付之后,沒有登記,不能對抗善意第三人的例子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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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假設甲擁有一輛汽車,其與乙簽訂了汽車買賣合同,乙支付了購車款項,甲將汽車交付給了乙。然而,甲和乙均未辦理汽車所有權的轉移登記。后來,甲又與不知情的丙簽訂了同一輛汽車的買賣合同,并將汽車的所有權登記給了丙。
在這個情況下,乙雖然已經取得了汽車的占有,但由于未進行所有權轉移登記,根據《物權法》第24條的規(guī)定,乙作為受讓人不能對抗善意的第三人,即丙。因為丙在進行交易時信賴了登記的公信力,且無從知曉甲與乙之間的交易,因此被認定為善意第三人
最終,乙雖然已經取得了汽車,但不能對抗已經登記為所有權人的丙。乙只能向甲追究違約責任
04/19 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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