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好,問題:還是不太理解,您這里解釋的首套房二套房難倒是指一手房二手房么?買房者難倒不清楚這是自己的第一套房還是第二套房么? 還有說誤把高價物品當作是低價,但是價格正常標記的情況下,是買房沒有看清楚,就判定可撤銷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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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同學您好,請稍等,正在解答
04/19 15:33
84785028
04/19 15:34
好的,老師,盡快
云苓老師
04/19 15:38
你比較疑惑的是買房人為什么會做出錯誤理解(將二套房誤以為是首套房/誤把高價物品當作是低價)
但是民法典的重大誤解是一種結(jié)果,也就是已經(jīng)造成了重大誤解了(1、在錯誤認識的基礎上作出的意思表示,2、如果不發(fā)生該錯誤認識行為人就不會作出相應意思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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