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5、我國居民個人李某為甲企業(yè)的高級管理人員,本年度其收入情況如下: (1) 每月從雇傭單位甲企業(yè)取得稅前工資薪金收入 60 000 元;向乙公司轉讓自己的專 利權的使用權,取得稅前收入 35 000 元;受托為丙公司做工程設計,獲得稅前工程設計收 入 60 000 元。 (2) 取得股票轉讓收益40 000 元。 (3) 購物中獎獲得稅前獎金收入 60 000 元。 (已知:李某全年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共計 30 000 元。) 計算全年應交個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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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你好需要計算做好了發(fā)給你
03/31 03:09
暖暖老師
03/31 06:41
綜合所得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是
60000*12+35000*(1-20%)+60000*(1-20%)-60000-30000=706000
應交個人所得稅計算
706000*35%-85920=161180
暖暖老師
03/31 06:41
轉讓普票所得免稅
暖暖老師
03/31 06:41
中獎所得個人所得稅
60000*20%=1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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