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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現(xiàn)在是3月份,3月社保正常交,2月工資暫停不發(fā),3月報個稅,應該怎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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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你好,這個月申報的是二月份兒發(fā)下去的,你二月份有發(fā)嗎?
03/15 08:50
84784991
03/15 08:53
老師;2月發(fā)了1月的工資,2月正常交了社保
郭老師
03/15 08:55
你好,一月份的工資正常申報了嗎?
84784991
03/15 08:56
現(xiàn)在是3月,暫停2月的工資不發(fā);3月社保正常交;3月報個稅,按照1月的工資和社保填嗎老師??
郭老師
03/15 08:56
對的,是的,正規(guī)的是這個多。
正規(guī)的是這個做法。
84784991
03/15 08:57
我也不知道報的哪個月的,每月都報,每月都是固定的數(shù);上個月就是2月報了個稅工資和社保
郭老師
03/15 08:58
好,你看一下你上一個月申報的是幾月份的。
郭老師
03/15 08:58
一般都是發(fā)放的,次月申報個稅的。
84784991
03/15 08:58
現(xiàn)在3月,把2月的工資暫停,社保正常交;這個月就是3月,我就按1月的工資和社保填報嗎?老師
郭老師
03/15 08:59
是的,是的,是這么做的。
84784991
03/15 09:14
老師;上月顯示的是:稅款所屬月份【2024年1月】
郭老師
03/15 09:15
對的,是的,發(fā)工資的次月申報個稅。
郭老師
03/15 09:15
依據(jù)現(xiàn)行《個人所得稅法》第九條規(guī)定:扣繳義務人每月所扣的稅款,自行申報納稅人每月應納的稅款,都應當在次月十五日內繳入國庫,并向稅務機關報送納稅申報表。將于2019年1月1日起實施的新《個人所得稅法》第十四條規(guī)定:扣繳義務人每月或者每次預扣、代扣的稅款,應當在次月十五日內繳入國庫,并向稅務機關報送扣繳個人所得稅申報表。因此,扣繳義務人應該在發(fā)放工資代扣個人所得稅的次月15日內辦理申報。
2、如果扣繳單位前期未按上述規(guī)定操作,存在“當月代扣的個人所得稅,當月申報并繳納”的情況,那么就需要將扣繳申報期限調整為支付所得的月度終了后十五日內辦理扣繳申報。
3、如果沒有按照稅法規(guī)定期限申報,當2019年1月1日個人所得稅新稅制及專項附加扣除實施時,扣繳單位申報期限有差異,就會產生數(shù)據(jù)歸集交叉,對納稅人按規(guī)定享受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政策有所影響。
84784991
03/15 09:15
現(xiàn)在是3月份,顯示的是:稅款所屬月份【2024年2月】,這個要報的
郭老師
03/15 09:16
你好
2月份發(fā)下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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