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提問】原材料75萬、加工費10萬、消費稅15%,運費3萬。如果收回應稅消費品繼續(xù)加工。請問,繼續(xù)加工后,繼續(xù)加工費忽略不計,成品最終轉(zhuǎn)非應稅消費品銷售,總成本為(75+10+3)/(1-15%)=103.53。這樣理解,對嗎?
溫馨提示:如果以上題目與您遇到的情況不符,可直接提問,隨時問隨時答
速問速答在計算消費稅時不考慮運費3萬元
03/07 10:56
王小山老師
03/07 10:58
(75+10)/(1-15%)*(1+15%)+3=118轉(zhuǎn)為非應稅消費品直接出售總成本為118
84785027
03/07 11:51
老師,請問算式里面(1+15%)指的是什么?
84785027
03/07 11:54
(75+10)/(1-15%),是非應稅商品價值,對嗎?不好意思我是財務小白,零基礎(chǔ)。所以有點懵
王小山老師
03/07 11:57
(75+10)/(1-15%)+3=103轉(zhuǎn)為非應稅消費品直接出售總成本為103,老師寫錯了
王小山老師
03/07 11:58
(75+10)/(1-15%)為非應稅消費品的入賬成本
閱讀 4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