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其他債權投資計算公允價值變動時為什么不是"本年末公允價值-上年末公允價",而是"本年末公允價-本年末攤余成本"

84785045| 提問時間:03/04 20:27
溫馨提示:如果以上題目與您遇到的情況不符,可直接提問,隨時問隨時答
速問速答
易 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中級會計師,稅務師,審計師
同學您好! 其他債權投資計算公允價值變動時采用“本年末公允價-本年末攤余成本”是因為攤余成本已考慮了利息收益和本金回收,更能反映投資的實際價值變動。直接使用“本年末公允價-上年末公允價”會忽略期間內的經濟實質變化。
03/04 20:29
84785045
03/04 22:07
什么意思?
易 老師
03/04 22:26
其他債權投資計算公允價值變動時,使用“本年末公允價值-本年末攤余成本”而非“本年末公允價值-上年末公允價”的原因在于,攤余成本反映了投資自初始確認以來的累計變動,更能體現(xiàn)投資當前的真實價值。
描述你的問題,直接向老師提問
0/400
      提交問題

      您有一張限時會員卡待領取

      00:10:00

      免費領取
      Hi,您好,我是基于人工智能技術的智能答疑助手,如果有什么問題可以直接問我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