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您好,老師!咨詢一問題,公司是小企業(yè)會計準則,但老板較忙且公司有一些法律糾紛,經常會拿一些跨年發(fā)票回來報銷,都是零零碎碎的費用發(fā)票,像現在是2024年,還會拿2022年的發(fā)票回來報銷,面對這樣的報銷,我們是應該歸入當期還是調未分配利潤?其中一張發(fā)票是2022年的律師費8萬元,應該如何處理?入當期是否會有涉稅風險?

84785027| 提問時間:02/29 2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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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雁鳴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中級會計師
同學你好,這種情況下,調整未分配利潤比較好。入當期是有稅務風險的。
02/29 23:19
84785027
02/29 23:30
但款項是當期支付的,在日常操作中,類似這種情況很多,如果動不動就調未分配利潤,起不是又要更正所屬年份的申報表
王雁鳴老師
02/29 23:36
同學你好,是的,確實是這樣,一般情況下,稅務局有個不成文的要求,就是以前的收入增加,多交稅,可以修改以前年度申報表,否則,稅務局是不會同意修改以前年度申報表的,也就是說,賬上可以把以前年度費用記入未分配利潤,申報表就不用修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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