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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員工發(fā)福利,發(fā)實物類的東西是不是就不用交個稅了?發(fā)獎金,購物卡類的就要申報個稅嗎?? 發(fā)手機等些福利需要量化嗎?

84785011| 提問時間:02/08 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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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超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注冊會計師,中級會計師
不是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的相關規(guī)定,不論是實物還是現金,或者是其他形式的經濟利益,只要是因為任職或受雇而取得的,都需要納入工資薪金所得計算扣繳個人所得稅。因此,給員工發(fā)放實物類福利,如手機等,也需要按照其價值計算并扣繳個人所得稅。
02/08 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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