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您好,12月賬期,已計提12月的工資,但全年一次性獎金我忘記計提了,是在1月15號發(fā)放的,可以在2024年1月計提并發(fā)放,做2筆分錄嗎
溫馨提示:如果以上題目與您遇到的情況不符,可直接提問,隨時問隨時答
速問速答不可以的,只能在12月計提,才能算是23年的成本
01/18 17:15
84784956
01/19 09:56
啊,那怎么辦,這樣不是占用了2024年的成本嗎?
家權老師
01/19 09:58
只有更正上年的 的賬了,然后重新更正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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