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獨立實施純獲利益的民事法律行為是什么意思
溫馨提示:如果以上題目與您遇到的情況不符,可直接提問,隨時問隨時答
速問速答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獨立實施純獲利益的民事法律行為,是指該行為只給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帶來法律上的利益,未使其承受法律上的不利益。
具體來說,法律上的利益即對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法律地位的積極影響,既包括增加其權(quán)利或其他有利地位(比如技術(shù)秘密),也包括減輕其義務(wù)或其他負擔。
反之,法律上的不利益是指縮減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權(quán)利或其他有利地位,或者使其承受義務(wù)或負擔。
該定義看起來似乎很明確,但仍然存在理解上的分歧。 最寬泛意義上的不利益包括那些與法律行為相隔遙遠或者僅具備發(fā)生之可能性的不利后果。
比如,取得某物(尤其是機動車、不動產(chǎn))后須承受公法上的義務(wù)或負擔(納稅義務(wù)、行政管理上的義務(wù));贈與合同被撤銷后受贈人的返還義務(wù);從抵押人處取得某物后,該物被強制執(zhí)行時的容忍義務(wù)。
2023 12/30 17:18
閱讀 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