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請問暫估成本跨年后,至次年5月31日匯算清繳前僅部分來票,對未取得發(fā)票的暫估成本部分,匯算時已納稅調整了。次年年底已確定未取得的發(fā)票以后也無法再得,請問這部分已納稅調增的暫估成本應如何沖銷,是否需要調整報表?如果調報表是否需要向稅務局更正報表?謝謝
溫馨提示:如果以上題目與您遇到的情況不符,可直接提問,隨時問隨時答
速問速答對于已經納稅調增的暫估成本部分,如果未取得發(fā)票且以后也無法再取得,需要進行沖銷處理。
具體的沖銷方法如下:
1.計算沖銷金額:將暫估成本的金額與已納稅調增的金額進行比較,確定需要沖銷的金額。
2.進行賬務處理:通過會計賬務處理,將暫估成本的金額沖減為零。
3.調整財務報表:在財務報表中,將與暫估成本相關的科目進行調整,如收入、成本等,以反映實際的業(yè)務情況。
需要注意的是,在進行沖銷處理時,需要遵守相關的會計和稅法規(guī)定,確保合法、合規(guī)地進行處理。同時,如果涉及到財務報表的調整,需要根據(jù)具體情況向相關部門或人員(如稅務局)進行報備或溝通
2023 12/19 17:00
閱讀 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