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2×19年7月10日,甲公司從乙公司購買一批商 品,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上注明的價款為200000 元,增值稅稅額為26000元。甲公司因財務困 難而無力付款,2×20年2月1日,與乙公司協(xié)商 達成債務重組協(xié)議。 協(xié)議內容如下: (1)甲公司還款50000元。 (2)其余債務以一批原材料清償。 該批材料實際 成本為100000元,計稅價格為120000元,適 用的增值稅稅率為13%,甲公司對該批材料計 提的跌價準備為2000元。 乙公司對該項應收賬款已經計提了10%的壞賬 準備。 要求:分別編制甲、乙公司在債務重組日的會 計分錄。 (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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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您好,我來做這個題目
2023 12/03 21:08
一休哥哥老師
2023 12/03 21:15
債務人
借:應付賬款 22.6
貸:原材料 1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1.56
銀行存款 5
其他收益6.04
一休哥哥老師
2023 12/03 21:19
債權人
放棄債權的公允價值和賬面價值的差額,計入投資收益
您這個題目沒有 應收賬款的公允價值
是這個老題目。不是新債務重組準則施行后的題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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