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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下個月準備裁人,發(fā)現(xiàn)沒跟員工簽合同,現(xiàn)在補簽的話,是如何處理和賠償

84785026| 提問時間:2023 12/01 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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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君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注冊會計師,高級會計師,律師從業(yè)資格,稅務師,中級經濟師
您好,員工如果懂勞動法他就不跟公司簽,不懂的就從入職那天簽,不簽合同就是從入職滿一個月的第一天到滿1年是2倍工資 入職超過一個月不簽勞動合同需支付雙倍,《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guī)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那么具體怎么計算呢?首先,是計算二倍工資的起止時間。計算二倍工資的起算時間為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截止時間為補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前一日。如果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還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那么計算二倍工資截至時間至滿一年的前一日。其次,是計算二倍工資的工資標準。司法實踐中,二倍工資的計算標準,按勞動者實際獲得的月收入扣除加班工資、非常規(guī)性獎金、福利性、風險性等項目后的正常工作時間月工資確定。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最多支持11個月。
2023 12/01 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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