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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21年1月30日甲公司委托丙公司銷售商品100件,商品已經(jīng)發(fā)出,每件成本為6萬元。合同約定丙公司應按每件10萬元對外銷售,甲公司按售價的10%向丙公司支付手續(xù)費(不含稅,稅率6%)。2021年2月份丙公司對外實際銷售80件,2021年2月28日甲公司收到丙公司開具的代銷清單時,向丙公司開具一張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假定:2021年1月30日甲公司發(fā)出商品時納稅義務尚未發(fā)生;甲公司商品采用實際成本核算,丙公司采用進價核算代銷商品。2021年3月5日甲公司收到貨款。甲公司的會計處理如下:(1)2021年1月30日發(fā)出商品時:丙公司的會計處理如下:(2)2021年1月30日收到商品時:(3)丙公2021年2月份對外銷售時:(4)甲公司2021年2月28日收到代銷清單時:(5)丙公司2021年2月28日收到發(fā)票時:(6)雙方結(jié)算時:甲公司賬務處理:丙公司賬務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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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1)2021年1月30日發(fā)出商品時:
借:委托代銷商品 600000
貸:庫存商品 600000
(2)2021年2月28日收到代銷清單時:
借:應收賬款 800000
貸:主營業(yè)務收入 800000
借:主營業(yè)務成本 600000
貸:委托代銷商品 600000
借:稅金及附加 48000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48000
借:銀行存款 848000
貸:應收賬款 848000
(3)2021年3月5日收到貨款時:
借:銀行存款 16800
貸:應收賬款 16800
借:財務費用 4320
貸:銀行存款 4320
2023 11/23 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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