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我想問一下我們2016年開的建筑服務發(fā)票備注欄沒有備注項目地址跟項目名稱,現(xiàn)在對方說稅局不給抵成本,叫我們重開?但是之前16年的時候我們是小規(guī)模,現(xiàn)在已經(jīng)是一般納稅人了?這個我要怎么做?

84785040| 提問時間:2023 10/23 1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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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初級會計師
你好,當時開的是什么的?是增值稅的嗎?營改增值后了。
2023 10/23 16:44
84785040
2023 10/23 16:52
是,增值稅的,我看到國家稅務總局2016年第23號公告,從2016年5月開始備注欄必須備注項目名稱跟項目地址
郭老師
2023 10/23 16:55
你好,營改增之后的都需要你能開出增值稅的發(fā)票,里面證明你們是營改增之后了。
84785040
2023 10/23 16:55
現(xiàn)在打電話問稅局,說可以紅沖,然后可以按照之前三個點的稅率開
郭老師
2023 10/23 16:55
那就可以的,你看一下你能開出來吧,時間太久了。
84785040
2023 10/23 17:01
可以的,感謝老師
郭老師
2023 10/23 17:04
不用客氣 工作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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