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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煎藥中心,如果銷售中藥和代煎服務一塊,就是客戶從煎藥中心購買中藥,煎藥中心煎好中藥后交給客戶,發(fā)票要怎么開具?是中藥銷售按照9%、煎藥服務按照6%,分開稅率開具,還是打包銷售和煎藥合并按照9%開具,那么煎藥服務是否視同銷售?可以收費嗎?還是免費?稅務上是有什么要求的? 2.有個方案就是:煎藥中心把購進的中藥做入庫,代煎送到醫(yī)院做平價銷售,確認收入與稅,銷項與進項是不是就會沖抵,增值稅稅費為0。收取的服務費按6%記稅。同時確認收入。那我就其實分開開票這樣?所以混合銷售開票和分開開票區(qū)別和優(yōu)劣勢是怎么樣的?

84784992| 提問時間:2023 09/1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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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小丁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注冊會計師,CMA,稅務師,中級會計師
您好!如果你們這種業(yè)務對同一個顧客同時提供這兩個業(yè)務的話,那就是混合銷售,主業(yè)是賣藥,那稅率9%,如果不是這種情況,只是你們的經(jīng)營范圍走賣藥,又有煎藥,那就是兼營分開開票, 這種情況,兼營稅率要低一些
2023 09/18 03:11
84784992
2023 09/18 06:19
您好,老師,兩個問題,分別標下題號解答呢
丁小丁老師
2023 09/18 07:08
您好!第一個問題,是對同一個顧客嗎?如果是,那就是一起開票9%,可以免費,相當于贈送,但是要參與整個合同金額的分攤,按照各自的公允價值比例來分攤 2.也是看是混合銷售還是兼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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