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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個月發(fā)放7月份工資時,員工有代扣代繳個稅,正??巯聜€稅發(fā)放工資,后來8月底國家提高個稅專項附加扣除標準,本月申報個稅的時候,專項附加扣除標準已更新,這樣員工上月已扣下的個稅,實際申報時為0。那本月在做8月份工資表時,應把之前代扣的個稅再返還員工是嗎?

84785015| 提問時間:2023 09/08 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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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初級會計師
可以的,可以這么做的。
2023 09/08 11:17
84785015
2023 09/08 11:21
上月發(fā)放工資時正常會計分錄,比如是: 借:應付職工薪酬50000 貸:其他應收款—代扣代繳社保 10000 其他應收款—代扣代繳社保 10000 應交稅費—個人所得稅 500 銀行存款29500 那本月我是否將多扣的個稅再做相反分錄,借:應交稅費—個人所得稅 500,貸:應付職工薪酬500
郭老師
2023 09/08 11:25
對的,是的,是這么做的。
84785015
2023 09/08 11:29
好的,謝謝!麻煩再問一下,因個稅申報平臺已自動更新,在申報的時候只能按平臺數據為準,平臺提示應繳納個稅為0就為0,按平臺申報是吧
郭老師
2023 09/08 11:30
是是的,是這么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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