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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選題】小吉超市(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23年1月零售大米和蔬菜共取得銷售收入15000元,開具普通發(fā)票,當月無法準確劃分大米和蔬菜的銷售額。當月外購貨物取得普通發(fā)票上注明價稅合計金額為3000元,則該超市2023年1月應(yīng)納增值稅( )元。 0 1289.77 1238.53 2179.49 超市零售蔬菜是免征增值稅的,但是因為未分別核算大米和蔬菜的銷售額,所以不得享受蔬菜增值稅免稅政策。蔬菜和大米屬于農(nóng)產(chǎn)品,適用9%的低稅率,零售收入是含稅的,要換算為不含稅的金額計算應(yīng)納增值稅稅額。外購貨物取得增值稅專用發(fā)票的可以作為進項稅額抵扣憑證,取得普通發(fā)票的不得抵扣進項稅額。所以應(yīng)納稅額=15000÷(1+9%)×9%=1238.53(元)。請問普通發(fā)票價稅合計不是也交稅嗎?為什么應(yīng)納稅額不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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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一般納稅人他是銷項稅額減進項稅額,他的銷售含稅是15,000
他購入的是3000
普票不能抵扣
2023 07/21 2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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