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2×20年7月1日,甲公司與乙公司簽訂了一份住宅建造工程合同,合同總價款為3000萬元,建造期限為1.5年,估計工程總成本為2500萬元。甲公司負責工程的施工及全面管理,乙公司按照第三方工程監(jiān)理公司確認的工程完工量,每年末與甲公司結算一次。相關資料如下:資料一:2×20年12月31日,甲公司累計實際發(fā)生成本1000萬元,與乙公司結算合同價款1100萬元,實際收到的價款為900萬元。資料二:2×21年12月31日,工程按時完工,甲公司累計實際發(fā)生工程成本2600萬元,與乙公司結算合同價款1900萬元,實際收到的價款為2100萬元。其他資料:假定該建造工程整體構成單項履約義務,且屬于在某一時段內履行的履約義務,甲公司采用已發(fā)生成本占預計總成本的比例計算履約進度。甲公司累計工程支出中,材料費和人工費各占50%。不考慮增值稅等其他因素。(1)編制甲公司2×20年和2×21年發(fā)生工程成本的相關會計分錄。(5分)(2)計算甲公司2×20年12月31日的履約進度和收入確認金額,并編制相關會計分錄。(5分)(3)編制甲公司2×21年12月31日的相關會計分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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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同學你好
稍等我看看
2023 06/27 1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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