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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項目簡易征收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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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清包工
甲供材
老項目才可以簡易計稅
2023 05/08 1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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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05/08 16:41
哪條政策,可以發(fā)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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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05/08 16:41
具體政策
郭老師
2023 05/08 16:43
營業(yè)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有關(guān)事項的規(guī)定》(財稅[2016]36號附件2):
一、營改增試點期間,試點納稅人有關(guān)政策
(七)建筑服務(wù)。
1.一般納稅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務(wù),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
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務(wù),是指施工方不采購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采購輔助材料,并收取人工費(fèi)、管理費(fèi)或者其他費(fèi)用的建筑服務(wù)。
2.一般納稅人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務(wù),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
甲供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設(shè)備、材料、動力由工程發(fā)包方自行采購的建筑工程。
3.一般納稅人為建筑工程老項目提供的建筑服務(wù),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
建筑工程老項目,是指:
(1)《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注明的合同開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項目;
(2)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開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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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05/08 16:50
可以推給我嗎。我找不到這個文件,在國家政策上
84784952
2023 05/08 16:50
有顯示簡易征收三個點的
郭老師
2023 05/08 16:52
201636號文件有規(guī)定,建筑服務(wù)簡易計稅上面不是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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