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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我們是提供植物養(yǎng)護服務的,同一個客戶,我主業(yè)是養(yǎng)護,我又賣給這個客戶花卉銷售,銷售這部分可以按服務來納稅嗎?是屬于混合銷售

84785035| 提問時間:2023 04/27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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玲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會計師
你好,您這個屬于堅硬更恰當。
2023 04/27 16:06
玲老師
2023 04/27 16:06
如果您是屬于銷售花卉,然后再包服務,這種屬于銷售的混合銷售。
84785035
2023 04/27 16:10
那你說的這種,服務本來就可以按6個點,那按混合銷售,都是13了
玲老師
2023 04/27 16:18
你好 所以分開 還是合適的??
84785035
2023 04/28 09:18
那服務為主業(yè),銷售為副,這種不算混合銷售嗎?同一個客戶
玲老師
2023 04/28 09:24
你好,原理上是可以視同銷售,但是你這種看你稅務局認可,不要認可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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