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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請問一審判決書和一審裁定書是什么意思?有什么區(qū)別嗎?

84784948| 提問時間:2023 04/16 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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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陽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中級會計師,初級會計師,稅務師
第一審民事判決書是指第一審人民法院按照民事訴訟法規(guī)定的第一審程序或簡易程序審理案件,就當事人之間的實體權利義務作出的裁判制作的法律文書。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的一審裁定,在法定上訴、抗訴期限內不發(fā)生法律效力。 裁定與判決的區(qū)別有五點:1、判決解決的是案件的實體問題;裁定是解決訴訟中的程序事項;2、裁定發(fā)生于訴訟的各個階段,一個案件可能有多個裁定;判決在案件審理終結時作出;3、裁定可采用書面形式,也可采用口頭形式;判決只能采用書面形式;4、除不予受理、對管轄權的異議、駁回起訴的裁定可上訴外,其他裁定一律不準上訴;一審判決可以上訴。5、上訴期限不同,不服人一審判決的上訴期為十五日,不服一審裁定的上訴期為十日。
2023 04/16 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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