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你好老師,幫忙解答一下,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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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同學您好,很高興為您服務(wù)。請稍等我看一下。
2023 03/20 12:02
李咚老師
2023 03/20 12:22
1、以合營企業(yè)的名義貸款200萬美元作為各自的出資是不合法的。理由:合營企業(yè)作為法人單位,具有獨立的財產(chǎn)權(quán),不能作為股東的出資。
2、合資各方利潤及虧損分攤的比例,采用美元為記賬本位幣是不合法的。理由:記賬本位幣是由公司經(jīng)營活動中主要的收支貨幣來確定,不能進行約定。
3、董事長有美方委派不合法。理由:中方出資80%,應(yīng)由中方委派。
4、有關(guān)公司的注冊資本增加或減少的規(guī)定不合法。理由:應(yīng)由具有表決權(quán)2/3以上股東同意才可通過。
84785044
2023 03/20 14:46
好的,謝謝
李咚老師
2023 03/20 14:54
不客氣的。還請給個五星好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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