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2021年第三季度企業(yè)所得稅有預交,后面一季度是虧損的,2020年所得稅匯算清繳,該如何處理?

84785003| 提問時間:2023 03/16 14:13
溫馨提示:如果以上題目與您遇到的情況不符,可直接提問,隨時問隨時答
速問速答
青檸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會計實務
根據(jù)《企業(yè)所得稅法》第七十六條規(guī)定,當企業(yè)2020年度所得稅匯算清繳后,預交的2021年度第三季度企業(yè)所得稅應退還。后面一季度如果有虧損,則可以在企業(yè)所得稅納稅申報時計入虧損,減免納稅。
2023 03/16 14:23
描述你的問題,直接向老師提問
0/400
      提交問題

      您有一張限時會員卡待領(lǐng)取

      00:10:00

      免費領(lǐng)取
      Hi,您好,我是基于人工智能技術(shù)的智能答疑助手,如果有什么問題可以直接問我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