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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yè)以現金形式發(fā)放住房補貼,個人所得稅如何處理?

84785003| 提問時間:2023 02/27 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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齊惠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會計師
根據《個人所得稅法》的規(guī)定,企業(yè)發(fā)放的住房補貼應當被視為個人的稅前所得,應該按照個人所得稅法的有關稅率和征收程序繳納個人所得稅。住房補貼有一定抵免,凡是住房補貼超過1500元的,可以部分或全部抵免個人所得稅。拓展知識:在企業(yè)發(fā)放住房補貼時,應根據員工實際支付的租金額,確定補貼金額,以避免高于實際支付金額的情況出現,以防止超出稅收范圍而增加財務負擔。比如,一位員工實際支付的租金為1000元,企業(yè)發(fā)放的住房補貼為1500元,則該員工應繳納500元的個人所得稅。
2023 02/27 1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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