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物業(yè)公司跨區(qū)域經(jīng)營,需要辦理外經(jīng)證嗎

84785022| 提問時間:2023 02/21 16:53
溫馨提示:如果以上題目與您遇到的情況不符,可直接提問,隨時問隨時答
速問速答
郭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初級會計師
你好,是物業(yè)管理嗎?如果是的話,這個不需要的。
2023 02/21 16:59
84785022
2023 02/21 16:59
是的,物業(yè)公司,去外地做物業(yè)服務
郭老師
2023 02/21 17:00
你好,這個不需要開外境證的。
84785022
2023 02/21 17:01
老師,有文件嗎?稅局讓辦外經(jīng)征
郭老師
2023 02/21 17:13
稍等我給你找一下的
郭老師
2023 02/21 17:25
你給我回復一下 我給你看一個
84785022
2023 02/21 17:27
好的老師,我在
郭老師
2023 02/21 17:29
文章是有關所有的異地業(yè)務都需要辦理“外管證”嗎?的會計資訊內容,正文詳細介紹了財稅人員工作和學習過程中所有的異地業(yè)務都需要辦理“外管證”嗎?的相關財稅知識,我們堅信能您解決所有的異地業(yè)務都需要辦理“外管證”嗎?的財稅學習和工作問題。 但是此類業(yè)務是否仍需開具《外出經(jīng)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呢? 我國現(xiàn)有四種類型的“地級行政區(qū)”,即地級市、地區(qū)、自治州、盟。地級行政區(qū),介于省級行政區(qū)與縣級行政區(qū)之間,與地區(qū)行政地位相同的地級行政區(qū),直觀的說,就是除直轄市和縣級市以外的名稱中含有“市”以及“地區(qū)、自治州、盟”的行政區(qū)。 在實務中,任何一戶建筑企業(yè)肯定都要以某個地址作為注冊登記的機構所在地,而承接施工項目的范圍則不限于某地,一般來說,大型建筑企業(yè)承接的建筑施工項目跨市、跨省的居多,而小一點的建筑企業(yè)承接本縣(市、區(qū))范圍內和本地級市內跨縣(市、區(qū))的工程項目居多。 2016年5月1日期執(zhí)行的《納稅人跨縣(市、區(qū))提供建筑服務增值稅征收管理暫行辦法》(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17號印發(fā))規(guī)定,單位和個體工商戶在其機構所在地以外的縣(市、區(qū))提供建筑服務(異地施工),應向建筑服務發(fā)生地主管國稅機關預繳稅款,向機構所在地主管國稅機關申報繳納增值稅。這種方式固然有其積極的一面,但對于在同一地級市范圍內跨縣(市、區(qū))特別是在多個縣(市、區(qū))從事建筑業(yè)務的納稅人來說,也不可避免的會增加其辦理預繳增值稅的工作量。 因此,最新營改增政策對此作了簡化處理的規(guī)定:自2017年5月1日起,納稅人在同一地級行政區(qū)范圍內跨縣(市、區(qū))提供建筑服務,不適用《納稅人跨縣(市、區(qū))提供建筑服務增值稅征收管理暫行辦法》(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17號印發(fā))的征管規(guī)定。 通俗的來表述本條規(guī)定的意思就是: 提供建筑服務的納稅人在同一地級行政區(qū)范圍內跨縣(市、區(qū))提供建筑服務的,不實行異地預征的征管模式,不向建筑服務發(fā)生地的主管國稅機關預繳稅款。 納稅人提供建筑服務發(fā)生納稅義務后,適用一般計稅方法的納稅人,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為銷售額,依11%的稅率計算銷項稅額,按一般計稅方法計算應納稅額;允許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的一般納稅人和小規(guī)模納稅人,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額,依3%的征收率計算應納稅額,向機構所在地主管國稅機關申報繳納增值稅,同時相應繳納城市維護建設稅及附加。
描述你的問題,直接向老師提問
0/400
      提交問題

      您有一張限時會員卡待領取

      00:10:00

      免費領取
      Hi,您好,我是基于人工智能技術的智能答疑助手,如果有什么問題可以直接問我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