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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份發(fā)放上年的工資,2月份申報個稅時是不是可以一次性扣除60000元?

84784985| 提問時間:2023 02/07 1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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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初級會計師
1、上一納稅年度 1-12月均在同一單位任職且預扣預繳申報了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 2、上一納稅年度 1-12月的累計工資薪金收入(包括全年一次性獎金等各類工資薪金所得,且不扣減任何費用及免稅收入)不超過6萬元; 3、本納稅年度自1月起, 仍在該單位任職受雇并取得工資薪金所得
2023 02/07 13:26
郭老師
2023 02/07 13:26
同時符合上面三個要求的才行。
84784985
2023 02/07 13:33
不是每個月都累計扣除,到年底最后一次工資發(fā)放不就累計到了60000嗎?
郭老師
2023 02/07 13:33
你好,累計扣除費用6萬,按照上面的政策,一符合上面三個要求的,他的累計扣除每個月都是6萬,不用一年累計了。
84784985
2023 02/07 13:35
那只在公司工作了一段時間的員工個稅怎么申報
郭老師
2023 02/07 13:38
你好,那就正常申報工資個稅累計扣除費用一個月是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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