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我們簽了一個租地的合同,開始簽了一個暫定合同20000,后來又簽了一個確定的合同,補差價10000 兩個合同租賃期限是一樣的(21.9-22.8),就是金額變了,但是這個差價1w是在21年12月底才支付的,這種我應(yīng)該怎么分?jǐn)偘?amp;qu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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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合同租賃期內(nèi),您需要將10000支付給土地所有者,由于支付時間為21年12月底,因此您可以按照合同租賃期內(nèi)每個月應(yīng)交租金的比例把1w攤分到每個月,如每個月把1w除以9,則9月支付的租金=20000(暫定合同)+1w*9/9=20000+10000=30000,以此類推,21.9月支付的租金為20000,22.8月支付的租金為20000+10000*1/9=22222.22.
拓展知識:在把租金攤分到每個月的時候,多數(shù)情況下地方法院會要求出租人按照整月進(jìn)行租金支付,如9月支付9月1日至9月30日的租金,因此您在攤分時需要考慮月份兩端空閑天數(shù)對租金攤分的影響。
2023 02/06 1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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