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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chǎn),該固定資產(chǎn)購入時進項已全額抵扣,出售時銷項按13%開票,增值稅申報時應如何填列? 出售固定資產(chǎn)不確認銷售收入的,但開票后納稅申報表欄次1會將開票金額統(tǒng)計進去,納稅申報表的計稅銷售額就會高于財報,差額為該固定資產(chǎn)的開票額,是否正確?"

84784971| 提問時間:2023 02/05 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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齊惠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會計師
是的,出售固定資產(chǎn)不確認銷售收入時,開票后可以將開票金額統(tǒng)計進去,但增值稅的納稅申報表的計稅銷售額就會高于財報,具體的填列方式為:銷項稅額=tr_taxamount;開票銷售額=tr_amount;計稅銷售額=tr_amount-tr_taxamount;計稅金額=tr_taxamount+tr_invoice_taxamount;未開票銷售額=tr_taxamount。 拓展知識:出售固定資產(chǎn)開具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時,發(fā)票需注明“銷售固定資產(chǎn)”,可以免征增值稅,但是仍需申報并繳納增值稅,出售固定資產(chǎn)的加計抵減也可以使用。
2023 02/05 1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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